钢研纳克: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署的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章页)
杨植岗: | 汤建新: | |||
黄沙棘: | 李 晗: | |||
曲选辉: | 张晓维: | |||
夏 宁: |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章页)
金 戈: | 胡 杰: | |||
范英泽: |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章页)
杨植岗: | 鲍 磊: | |||
韩 冰: | 刘 彬: | |||
张秀鑫: | 袁良经: |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