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383,175,000股(具体数额以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1.00元(含税),共计38,317,500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383,175,000股(具体数额以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1.00元(含税),共计38,317,500元。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分红比例不变。
3、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383,175,000股(具体数额以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1.00元(含税),共计38,317,500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1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屈华阳 陈俊宇
咨询电话:010-62181059
咨询传真:010-62182584
七、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