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意见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 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由公司按照 5.4883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对1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55,000 股(调整后)进行回购 注销。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6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