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拟对1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55,000 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上述相关议案已 于2026 年7 月13 日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2,728,210 股减少至382,473,210 股(最终以本 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 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382,728,21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382,473,21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 号新材料大楼10 层投资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26 年7 月14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工作日内(9:00-17:00)
3、联系人:投资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62181059
5、邮箱:ir@ncschina.com
(注: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