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泰兴市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兴至远”)(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卫国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其一致行动人)、泰兴至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兴至臻”)(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卫国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08月04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泰兴至远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5%;泰兴至臻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
高级管理人员黄红英、吴玉生于2023年08月0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黄红英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吴玉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泰兴至远、泰兴至臻,高级管理人员黄红英、吴玉生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相关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及平台或个人资金安排,决定于本公告披露日,提前终止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