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卫国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叶政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组织编写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决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7)。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利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