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关于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锦鸡股份(3007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公告

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6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暨7.95元/股*120%=9.54元/股)。根据《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并自本次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05月16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68号文核准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0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可转债期限为2022年05月10日至2027年11月03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自2022年05月10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9.53元/股。

1.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2年06月0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综合考虑股票交易均价、股东权益稀释等因素,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将“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8.0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年06月0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

2.第一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2年06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为

8.00元/股调整为7.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07月0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锦鸡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号)。

3.第二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3年06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为

7.97元/股调整为7.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07月0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号)。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可转债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可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05月16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05月16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4年05月17日)重新计算。

三、本次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一)本次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议案》,决定不行使可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权,并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05月16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05月16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4年05月17日)重新计算,若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不行使可转债赎回权的原因

公司主要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债务安全性很高,同时可转债剩余期限相对较长,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本次不行使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暨暂不提前赎回可转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在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可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第一大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可转债的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主体,若未来拟增持或减持可转债,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增持或减持,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11月16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1.14元/股,可转债当期转股价为7.95元/股。自2024年05月1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可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可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相关约定,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二级市场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