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07月11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07月12日至2025年01月11日),如再次触发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68号文核准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0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亿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转债自2022年05月10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9.53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首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2年06月0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综合考虑股票交易均价、股东权益稀释等因素,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将“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8.0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年06月0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
3.首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2年06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为
8.00元/股调整为7.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07月0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锦鸡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号)。
4.第二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3年06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为
7.97元/股调整为7.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07月0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号)。
三、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条款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锦鸡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通过该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情况
截至2024年07月1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7.95元/股的80%(暨6.36元/股)的情形,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07月11日收市后当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状况、公司经营基本情况等因素,以及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决议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条件的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六个月(2024年07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内,如再次
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01月12日起重新计算,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