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鞠剑峰)

查股网  2026-04-27  锦鸡股份(300798)公司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鞠剑峰)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鞠剑峰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鞠剑峰,男,1969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教授。

1991年08月至1998年08月,担任常州金狮自行车工贸集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2001年03月至2004年04月,担任南通工学院讲师。现任南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科技顾问、中国电化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智库专家、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委员、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顾问。

最近5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及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任职资格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5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各项议题,按时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表决情况
鞠剑峰550同意全部议案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2次股东会,分别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本人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过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优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拟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拟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以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一体化目标指标》、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部审计部门2024年度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决策参与与监督制衡作用。

(四)与内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内审部的密切沟通。期初,与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现场负责人就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证监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管指导要求进行了交流。期末,与参加2025年年度报告预审的外部审计机构两位签字会计师就年报预审安排、具体工作部署、建设项目试生产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同时,与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听取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交换了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年度股东会,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就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战略规划、市值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

同时,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参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战略规划、行业趋势、市场现状、市值管理、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线上投资者积极互动,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与中小股东保持多渠道沟通,有利于加深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理解,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情感联系,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现场履职的情况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现场履职期间,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推进、精益生产开展、分散染料生产、环保设施运行、生产过程监控、年度财务工作及证券事务开展等情况进行现场沟通,深入工厂及项目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具体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生产工艺流程、环保处理运行等情况。现场履职有助于加深对公司的了解,为规范履职提供了基本保障。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七)法规政策学习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始终注重学习证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认真研读监管部门下发的各类典型案例、合规提示等学习材料,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要求和市场动态。通过学习,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与理解,持续增强专业判断能力、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本人认为,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5年0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程参与了对修订草案的审议。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制度修订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实际需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持续学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鞠剑峰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