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能够满足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宝安 程勇 段瑀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