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3  *ST左江(300799)公司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综合资金成本、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4、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5、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合作机构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收回现金,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