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ST左江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以下简称“亚太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向公司提出辞任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
5、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 2013年9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首席合伙人: 邹泉水人员信息: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8人次、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孝念,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23年,2015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务9年,具备证券业务审计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板公司审计报告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吴长波,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孝念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3年拟定审计收费75万元。具体收费金额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工作性质、专业技能及公司业务规模等来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向公司提出辞任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
案内容。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亚太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其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和工作经历,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亚太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