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1  *ST左江(300799)公司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会计师未能实施现场访谈,亦未能取得函证回函,无法判断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目前该事项尚未解决。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3、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股票于2023年 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最终审计结果为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 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会计师未能实施现场访谈,亦未能取得函证回函,无法判断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目前该事项尚未解决。

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三、营业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最终审计结果为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接受聘任后,于2024年1月16日前往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拟确定的高风险领域为“应收账款”、“收入确认”;于2024年3月17日,审计项目组结束现场工作及大部分走访、访谈等审计程序,目前正在完善审计底稿,持续获取补充审计证据,对接监管及亚太所内质控部门;在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正在按计划执行。公司与亚太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五、 其他提示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