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左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左江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85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48元。截至2019年10月2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5,1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2,000,000.00元(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3,160,000.00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19年10月23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人民币账户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5,1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6,007,32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9,152,676.16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4,593.8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净额为9,701.18元。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于2023年4月13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1,857,418.79元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10月23日及2019年11月1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0年9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上科技。公司新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0年9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10月12日签订《关于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2020年10月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新募集资金账户,原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当月销户,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鉴于公司“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研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涉及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鉴于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开户人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续状态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253000000994863 | 研发中心与实验 中心项目 | 已销户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0451920008188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已销户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8925500031085631 | 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研制项目 | 已销户 |
北上科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253000001034483 | 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 已销户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左江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19,152,676.16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4,593.8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450,003.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7,906,35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6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研制项目 | 否 | 121,246,326.16 | 121,246,326.16 | 121,246,326.16 | 100.00 | 2022.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 | 是 | 97,906,35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 否 | 100,203,677.43 | 1,084,593.83 | 100,203,677.43 | 100.00 | 20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9,152,676.16 | 321,450,003.59 | 1,084,593.83 | 321,450,003.5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不适用 |
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合计 | 319,152,676.16 | 321,450,003.59 | 1,084,593.83 | 321,450,003.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筹划于2016年,是基于公司当时的需求做出的规划,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受资金未到位影响尚未建设,募集资金在2019年底实际到位,三年间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募投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内容已不能满足公司需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根据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将募集资金投入更为急需投入的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内容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产业布局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2020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年9 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 详见本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4月2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570.84万元。上述代垫投入的自筹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19号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于2023年4月13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1,857,418.79元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无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具体请见本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出具了《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4)第01110030号),鉴证结论为:“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无法判断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以及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如实反映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左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01110118号)和《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4)第01110030号)。
由于保荐机构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01110118号)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对左江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影响,保荐机构无法对左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赵亮 | 孙鹏飞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