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张广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广胜先生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张广胜先生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姓名:张广胜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张广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164.10万股)比例为39.53%。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广胜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基于张广胜先生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后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且本次增持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增持计划实施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函》。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