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张广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广胜先生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张广胜先生
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广胜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5,041,900股)的0.5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496,6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广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姓名:张广胜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张广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0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广胜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基于张广胜先生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后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且本次增持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8月5日,张广胜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496,6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在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增持前 | 增持数量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张广胜 | 93,600,000 | 40.39% | 1,174,700 | 94,774,700 | 40.90% |
注: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231,717,100股计算(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5,041,900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