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方凯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