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6 年9 月24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含董事会秘书,其 中董事方凯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上海市、广东省汕头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河池市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新设子公司将重点布局以智能采样终 端、AI 水质监测系统、全流程管控平台为核心装备,推广“智能采样+‘黑灯实 验室’+统一数据平台”数智化监测体系。广东省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 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上海新设子公司将布局新污染物健康影响评估,化学品内分泌毒性筛查与评 估,以及配套细胞及蛋白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注册资本300 万元。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各项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在广东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