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4,58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7%,约占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530,800股后总股本比例6.88%)的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和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2,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约占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530,800股后总股本比例1.10%)。
枣庄和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14,580,000股
3、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67%
4、约占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530,800股后总股本比例:6.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合伙人王家庚先生、周蕾女士、胡慧女士因资金需求申请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枣庄和生本次拟减持数量为不超过2,322,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6%,约占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530,800股后总股本比例1.1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因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7、公司股东枣庄和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为所持有数量的10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枣庄和生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枣庄和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枣庄和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终发先生控制的企业,系程终发先生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枣庄和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