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为: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资质丰富,有多年从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姜宏青
2023年11月29日
李 涛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