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8  泰和科技(3008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2万股,约占目前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0.4670%。

2、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63万股、18万股、6万股、15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

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票数量:原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部分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万股;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部分

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万股。

、归属时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

万股已于2022年

日完成归属登记;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

万股已于2022年

日完成归属登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

万股已于2023年

日完成归属登记。

、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价格为

12.04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价格为

10.76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价格为

11.58

元/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

日至2021年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

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

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12.44

元/股的价格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1.16

元/股的价格向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2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12.0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另外

名激励对象孙同乐先生因离职失去归属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首次授予

万股,预留授予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万股调整为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万股调整为

万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2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10.7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11.5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同意作废崔德政先生已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与之配套的相关文件,并依法作废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万股已于2023年

日完成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以上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

日为首次授予日,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2.69

元/股调整为

12.44

元/股。

、2021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

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16

元/股。

、2022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由

12.44

元/股调整为

12.04

元/股,

名激励对象孙同乐先生因离职失去归属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首次授予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万股调整为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万股调整为

万股。

、2022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由

11.1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由

12.04

元/股调整为

11.58

元/股,

名激励对象崔德政先生因离职失去归属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与之配套的相关文件,并依法作废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

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70%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已获授并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第二个归属期已归属及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姚娅董事、总经理1266325.92590.2884
渐倩副总经理36187.40740.0824
刘全华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配偶2162.46910.0275
任真真副总经理、山东泰和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30156.17280.0687
合计21310241.97530.4670

注1:“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总量”系公司历次向各激励对象归属股份总量243万股。注2:上述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万股已于2023年

日完成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以上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万股已于2023年

日完成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以上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程终发先生、姚娅女士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人,本次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公司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尚须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