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08  泰和科技(300801)公司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102万股已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登记。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以上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63万股、18万股、6万股、15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