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程终发先生、李敬娟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姚娅女士、刘全华先生、渐倩女士、任真真女士、丁志波先生及张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程终发先生的配偶李敬娟女士、总经理姚娅女士、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副总经理渐倩女士、副总经理任真真女士、副总经理丁志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静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以上人员均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不高于18元/股(含本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程终发先生的配偶李敬娟女士,程终发先生的妹夫、公司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 |
程终发 | 102,872,700 | 47.10% | 48.79% |
李敬娟 | 2,721,600 | 1.25% | 1.29% |
刘全华
刘全华 | 210,000 | 0.10% | 0.10% |
程霞 | 2,721,600 | 1.25% | 1.29% |
程程 | 2,721,600 | 1.25% | 1.29% |
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636,000 | 5.78% | 5.99% |
合计 | 123,883,500 | 56.72% | 58.76%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终发先生通过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约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3.46%;一致行动人程霞女士通过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约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0.77%。程终发先生、李敬娟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刘全华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2023年6月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公司股票60,000股。除此之外,刘全华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前6个月,程终发先生、李敬娟女士、刘全华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总经理姚娅女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 |
姚娅 | 2,175,000 | 1.00% | 1.03%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娅女士通过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约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0.54%
姚娅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2023年6月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公司股票630,000股。除此之外,姚娅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前6个月,姚娅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3、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渐倩女士
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 |
渐倩 | 360,000 | 0.16% | 0.17% |
渐倩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2023年6月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公司股票180,000股。除此之外,渐倩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6个月,渐倩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任真真女士
增持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 |
任真真 | 300,000 | 0.14% | 0.14% |
任真真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2023年6月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公司股票150,000股。除此之外,任真真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前6个月,任真真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5、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丁志波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 |
丁志波 | 0.00 | 0.00% | 0.00% |
丁志波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前,丁志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6、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静女士
增持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截至2024年2月6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82,700股后总股本比例 |
张静 | 120,000 | 0.05% | 0.06% |
张静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前6个月,张静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此增持主体、增持金额、拟增持的价格区间、实施期限、增持方式。
增持主体 | 增持金额(万元) | 拟增持的价格区间 | 实施期限 | 增持方式 |
程终发 | 800-1,600 | 不高于18元/股 (含本数),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李敬娟 | 200-400 | |||
姚娅 | 300-600 | |||
刘全华 | 40-80 | |||
渐倩 | 20-40 | |||
任真真 | 20-40 | |||
丁志波 | 10-20 | |||
张静 | 10-20 |
注:以上增持金额均包含上下限。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按照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所得股份后续如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