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颜秀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颜秀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颜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山水集团财务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部。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2020年4月至今任财务经理。截至目前,颜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