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泰和科技(3008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总工程师、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等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程终发先生(董事长)、姚娅女士、渐倩女士

独立董事:姜宏青女士、李涛先生

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姜宏青女士(主任委员)、程终发先生、李涛先生;

提名委员会:李涛先生(主任委员)、程终发先生、姜宏青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宏青女士(主任委员)、程终发先生、李涛先生;

战略委员会:程终发先生(主任委员)、姚娅女士、李涛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泽京女士(监事会主席)、王全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杨国营先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姚娅女士

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渐倩女士、任真真女士、万振涛先生、丁志波先生

财务总监:颜秀女士

2、总工程师:程终发先生

3、内审部负责人:徐德芝女士

4、证券事务代表:石卉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石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

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632-5201266传真:0632-5201988邮箱:thzq@thwater.com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1号

五、换届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王长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长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0,320股。除此之外,王长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王长颖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换届完成后,徐德芝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专职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一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德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此之外,徐德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程终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1980年1月入伍北海舰队潜艇一支队;1981年7月至1983年9月学习于海军军医学院,医疗器械专业;1983年9月至1985年12月就职于海军401医院;1986年1月至1989年12月就职于枣庄市供销社;1990年1月至1997年6月就职于枣庄市妇幼保健院;1998年10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枣庄市市中区泰和化工厂,任厂长;2006年3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终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029,6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之配偶程霞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系持股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和生”)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枣庄和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90,000股。除此之外,程终发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姚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5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国内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6,2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枣庄和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4,0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80,000股。除此之外,姚娅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渐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专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办公室文员、采购员、采购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采购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渐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78,2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姜宏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85年7月到1993年9月,任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教师;1993年10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2020年2月至今任沪主板上市公司元利科技(603217)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科创板上市公司恒誉环保(688309)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宏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2010年8月至2015年7月曾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化学系先后做博士后、助理教

授,2015年8月至今先后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长聘教轨副教授、长聘副教授、教授,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泽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枣庄市化学冶金研究所;1998年11月至2005年2月就职于枣庄市振兴生化制药厂(后更名为盈安生化药业(枣庄)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枣庄市市中区泰和化工厂;2006年3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泽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全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山东雷鸣水泥有限公司,历任维修工、机修班长、水泥车间班长;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枣庄市市中区泰和化工厂;2006年3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复配、放料车间主任、HEDP车间班长、主任、生产现场经理、PBTCA车间主任、生产中心经理、生产厂长、二氯丙醇车间主任、副厂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厂长,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全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杨国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5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山东奥纳炭黑有限公司,先后任操作工、车间班长;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公司复配车间班长、复配车间主任、仓储部主任、固体一车间主任、聚合物车间主任、固体二车间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国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刘全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热能动力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十里泉发电厂;2006年6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主要负责新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全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的妹夫,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刘全华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任真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5月就职于泰和进出口;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泰和进出口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泰和进出口总经理,主要负责国际贸易工作。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真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6,6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万振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专科学历。2001年07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枣庄市市中区泰和化工厂;2006年3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公司车间主任。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振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5,000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枣庄和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4,0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除此之外,万振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丁志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6年5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人力资源经理、生产厂长;2020年9月至今任泰和科技安全总监,主要负责安全环保工作;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志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颜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2020年4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秀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徐德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枣庄市天予酱醋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11年4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公司仓库保管员,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仓储部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德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石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泰和科技证券部,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