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6-18  泰和科技(3008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如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1号(泰和科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部分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终止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议案4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2、议案4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超过有效表决权的1/2通过;议案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11:

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1号(泰和科技 证券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6月28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8、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1号,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联系人:石卉。

(3)联系电话:0632-5201266 传真:0632-5201988。

(4)邮箱:thzq@thwater.com。

9、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1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情况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部分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终止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备注:
委托人: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 是 否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