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07  泰和科技(300801)公司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李敬娟女士、程忠民先生、李敬银先生、谢晓晓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刘全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李敬娟女士、程忠民先生、李敬银先生、谢晓晓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刘全华先生计划自增持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45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9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不高于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近日,公司收到各位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主体、增持金额、拟增持的价格区间、实施期限、增持方式。

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万元)拟增持的价格区间实施期限增持方式
李敬娟270-540不高于18元/股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根据中国证券监

刘全华

刘全华200-400(含本数),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程忠民15-30
李敬银15-30
谢晓晓45-90

注:以上增持金额均包含上下限。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按照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增持方式增持金额(万元)增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李敬娟集中竞价341.78212,7000.097%0.099%
刘全华234.20150,0000.069%0.070%
程忠民15.8610,0000.005%0.005%
李敬银000.000%0.000%
谢晓晓28.6620,0000.009%0.009%

注1:上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218,430,000股计算;“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4年8月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3,125,900股后的215,304,100股计算。(下表同)

注2:李敬银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李敬银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李敬娟2,906,9001.331%1.350%3,119,6001.428%1.449%
刘全华250,0000.114%0.116%400,0000.183%0.186%
程忠民00.00%0.000%10,0000.005%0.005%
李敬银00.00%0.000%00.000%0.000%
谢晓晓00.00%0.000%20,0000.009%0.009%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所得股份后续如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