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充分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1、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除《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外,审议通过了29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1 | 2024.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 | 2024.2.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
3 | 2024.3.2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 |||
4 | 2024.4.1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5 | 2024.5.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6 | 2024.5.1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7 | 2024.5.30 | 第四届监事会第 |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一次会议
一次会议 |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8 | 2024.6.1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关于部分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终止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9 | 2024.8.2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0 | 2024.9.2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11 | 2024.10.2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12 | 2024.11.2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
2、监事出席/列席监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王泽京、王全意、徐德芝,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王泽京、王全意、杨国营,具体出席/列席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监事出席或列席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监事姓名 | 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监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监事会次数 | 列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王泽京
王泽京 | 12 | 12 | 0 | 0 | 16 | 8 |
王全意 | 12 | 12 | 0 | 0 | 15 | 8 |
徐德芝
徐德芝 | 6 | 2 | 4 | 0 | 7 | 5 |
杨国营
杨国营 | 6 | 6 | 0 | 0 | 9 | 3 |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或出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
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文件,并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与执行情况合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