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矩子科技(30080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公司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是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向关联方销售上述产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克武 张浩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