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5-27  指南针(300803)公司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 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 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 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披 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查询,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静怡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自主 行权操作发生在自查期间前(2025年11月11日),行权股份登记发生于自查期间 内(2025年11月12日)。上述操作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之前,在此之前并未知悉 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 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0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其中:

(1)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交易过公司股票的20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对象 同时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2)对于其他存在核查对象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在自查期内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均处于行权期,上述两 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存在部分人员重合情形。符 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获得股票后,部分激励对象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 行判断进行了减持操作。上述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 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 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 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 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 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