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9  指南针(300803)公司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9 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2. 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42 号院TBD 云集中心2 号楼1 单 元5 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冷晓翔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8 人,代表股份259,915,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8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9 人,代表股份234,358,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6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79 人,代表股份25,556,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1522%。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80 人,代表股份25,556,6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2%。

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59,63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反 对24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34,63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同意25,27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43%;反对24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2%;弃权34,6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4,667,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11%;反 对5,12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0%;弃权121,8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9%。

同意20,309,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80%;反对5,12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52%;弃权121,8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4,64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09%;反 对5,153,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9%;弃权120,0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同意20,282,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635%;反对5,153,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67%;弃权120,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3,37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4%;反 对30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弃权32,13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25,222,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37%;反对30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5%;弃权32,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韩光、邹晓东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