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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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1008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1,8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广康生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9.41元/股(不含49.4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9.4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330万股(不含3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1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35,9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579,780万股的1.004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4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6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1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7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5.123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98%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22.3764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广康生化所属行业为“化
学农药制造(C2631)”。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5.79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T-4日收盘价(2023年6月7日,人民币) | 2022年扣非前EPS(元/股) | 2022年扣非后EPS(元/股) | 2022年扣非前市盈率 | 2022年扣非后市盈率 |
300796.SZ | 贝斯美 | 11.50 | 0.42 | 0.43 | 27.17 | 26.55 |
300575.SZ | 中旗股份 | 10.40 | 0.90 | 0.92 | 11.51 | 11.26 |
603086.SH | 先达股份 | 10.15 | 1.23 | 1.35 | 8.27 | 7.50 |
603585.SH | 苏利股份 | 14.85 | 1.75 | 1.73 | 8.48 | 8.58 |
003042.SZ | 中农联合 | 21.64 | 0.51 | 0.49 | 42.16 | 44.36 |
603810.SH | 丰山集团 | 13.65 | 0.61 | 0.60 | 22.33 | 22.80 |
000553.SZ | 安道麦A | 8.42 | 0.26 | 0.21 | 32.19 | 40.00 |
平均值 | 21.73 | 23.01 |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广康生化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产品优势
公司坚持精细化的产品定位,对每一个新产品的立项研发都经过仔细的市场调研,在推向市场时经过周密的营销规划,以差异化竞争突出竞争优势。公司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关注全球临近专利保护期限产品的市场表现与生产动态,结合农药市场供求变化,对各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做出预先研判,筛选出
有竞争力、公司已有一定技术基础的产品进行开发。经过长期且深入的跟踪,公司重点开发了一批生命周期较长、技术门槛较高、市场前景良好、产品价值较高、竞争力强的品种进入市场,在农药市场中长期稳健发展。
②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农药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秉承“构思一代、研发一代、应用一代”的产品创新思路,注重产品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跟踪。公司掌握的克菌丹、灭菌丹、土菌灵、联苯肼酯、噻呋酰胺和氯氰菊酯系列的原药合成技术均得到了行业的高度认可。公司的部分产品如土菌灵系国内独家生产;克菌丹、灭菌丹的清洁化生产工艺,系国内首创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同时,公司利用化学合成法、制备色谱法已对多种产品的杂质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杂质名称、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并顺利进行产品的登记注册。目前公司已掌握了氯化反应、重氮化反应、酰氯化反应、缩合反应、还原反应、相转移催化、氨化等关键性技术并具有自己的专长。
在新品研发的同时,公司还十分注重老产品生产工艺的持续优化和改进,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号召,降低生产成本。目前,公司工业化规模生产的工艺基础较为领先,产品含量和反应收率较高,在原药的合成工艺、制剂的复配技术、杂质研究技术方面取得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确立了公司在行业的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近年来,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机制和健全的组织架构,公司的研发中心涵盖了合成、生测、制剂、分析、工艺等农药研发的重要环节,每年均投入大量研发经费对新产品合成工艺进行开发,新产品研发创新成果显著,被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外,公司在原药产品的新工艺研发领域已形成高效的产、学、研一体化运行机制,与中国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山东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等专业院校开展密切合作,为公司新产品的储备、试制与上市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③关键中间体配套生产优势
农药企业关键中间体是否能自给自足主要取决于相关生产工艺的运用情况以及最终原药产品的生产规模。目前我国大部分原药厂家从国外进口或国内其他公司购买关键中间体,然后再合成原药进行销售。进口的中间体价格高昂、向国
内厂商购买的中间体无法保证供给量且质量参差不齐,如果企业能够自己利用化工原材料合成关键中间体,将大大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毛利水平,获得超额收益,从质量和数量上保障了原药生产,使公司拥有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大部分公司生产的原药产品关键中间体的生产合成技术。公司可自主生产用于合成联苯肼酯、噻呋酰胺的关键中间体,技术难度较高;克菌丹、灭菌丹和土菌灵原药合成所需的关键中间体全氯甲硫醇也由公司独立生产。
④客户资源优势
原药企业的下游客户资源实力是其产品市场表现与竞争力的最好体现。在开拓国内市场方面,需要原药企业具有出众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供货保障能力、专业的客户服务能力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在拓展境外客户资源方面,企业不仅需要拥有敏锐的市场嗅觉、过硬的产品质量、良好的行业口碑,还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源、资金用于境外客户的验厂程序、检测认证、产品登记等,若有新生产商进入,仍需经过长期的考察程序取得客户认可。公司作为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产供销结合紧密,以销定产,客户资源及市场需求实时联动公司产品生产战略。经过长期的市场积累,现阶段公司已经与国内外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重要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耕耘,在国内外拥有一批稳定合作的客户,与UPL、ADAMA、Albaugh、SUMMIT AGRO等国际知名客户以及诺普信、海利尔等国内知名企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⑤环保与产品质量优势
随着我国政府及民众的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农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要求日趋严格,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等不断强化环保要求,大力支持在生态环境维护、能源资源节约、环境污染减少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最大限度的减少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尽可能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加强化工原材料的回收、再生和综合利用、持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产生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未来,随着农药行业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公司的环保优
势将日益明显。公司始终坚持推行精细化、全面化的质量管理措施,实行“全员、全过程、全企业”的三全管理制度,对每一批次销售的产品都会进行严格的“生产前(原材料)、生产中(半成品)、生产后(产成品)”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并取样存档,以确保每批产品出库前的质量与品质符合客户要求。一直以来,公司的产品质量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标准。本次发行价格
42.4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6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5.79
倍,超出幅度约为
106.84%
;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3.01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24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772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80.29%,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831,93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9.1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40.33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9,118.78万元,本次发行价格42.45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78,532.5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42.45元/股、发行新股1,850.00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78,5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795.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9,736.57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6月1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
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5、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6月5日(T-6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