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3年8月23日,公司通过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锐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此规划有利于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公司2023年
半年度利润。该预案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