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广康生化(300804)公司公告

关于对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79号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7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75元,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95万元。你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7日上市,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5.88万元,同比下滑34.68%,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9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本次利润分配前后公司现金流情况等,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你公司业绩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你公司发展战略,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并结合你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情形。

2.请结合你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的时间、金额、占期末可分配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的资金来源等,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比例确定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与历史分红情况是否存在差异,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

3.请补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审议及表决过程,核查并说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4.请核实并说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你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个别投资者透露方案内容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