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财务
总监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林剑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剑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及公司子公司其他职务,辞职后林剑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剑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直接持有英德众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的股权,英德众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林剑胜先生的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剑胜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直至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林剑胜先生所作出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林剑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均至2025年5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剑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林剑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蔡丹群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长蔡丹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8319242传真:(0763)2551846电子邮箱:ir@greatchem.com.cn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97号A-B座6楼(601-603房)林剑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剑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海霞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海霞女士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陈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
陈海霞女士简历:
陈海霞,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已通过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曾任台湾旺旺集团财务部会计、上海橡果国际集团财务部经理;自2011年至2023年2月,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风控总监;自2023年9月1日至今,任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陈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海霞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