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由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5亿元(含本数)。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资金账号 |
1 |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681008608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注销时公司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