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广康生化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5,325,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365,69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SZAA6B0294)。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原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 | 64,005.00 | 61,118.78 | 优康精化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广康生化 |
合计 | 72,005.00 | 69,118.78 | - |
注:“优康精化”全称为“广东优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36.57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617.79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 年11月15日召开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4,500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3,500吨特种化学品建设项目 | 67,246.00 | 61,736.57 | 晟康化工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广康生化 |
合计 | 75,246.00 | 69,736.57 |
注:“晟康化工”全称为“湖北晟康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785,325,000.00 |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80,501,471.71 |
置换前期由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 7,278,897.23 |
3、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累计发生额 | 2,548,000,000.00 |
利息收入 | 4,756,253.6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8,296,697.24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4、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 | 2,968,000,000.00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44,013,670.37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5,955.05 |
补充流动资金 | 80,482,165.4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6,095,791.09 |
注:上表“补充流动资金”总额80,482,165.41元,包括:根据《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滋生的利息收入303,230.67元;主管税务机关直接在公司流动资金银行结算户扣缴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应缴纳的印花税174,341.42元;本次公开发行费用节余4,593.33元。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五、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现状,公司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仍然较大。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11月20日起延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35%计算,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335.00万元/年。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11月20日起延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11月20日起延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11月20日起延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星 刘 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