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参股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参股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同意广州华侨电声宇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参股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YAN XUAN :
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王 霄 :
时间: 年 月 日
李西沙: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