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红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红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高红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高红兵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高红兵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11月16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3年1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红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红兵先生通过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2.2228%,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高红兵先生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红兵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