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2023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11号斯迪克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9,828,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4,013,402股的55.5004%。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4,088,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34%。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6,63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83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9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3,194,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7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3,194,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7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9,813,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72,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闯、施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6,235,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72,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179,813,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72,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41,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1%;反对186,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901,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4%;反对186,9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79,82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088,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发友、王志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