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斯迪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2号)同意,斯迪克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88,388股,发行价格为2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77.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22,80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877,174.64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金闯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3,925,014股增加至324,013,402股。
二、本次限售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斯迪克2022年度进行权益分派,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24,013,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9,440,804.1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4,013,402股变为453,618,762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453,618,76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为213,25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40,360,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9%。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品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天虹、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纪建明。上述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74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对象共计14名,共涉及41个证券账号。上述发行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24,748 | 5,624,748 | 5,624,748 |
上海品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062,274 | 5,062,274 | 5,062,274 |
李天虹 | 2,531,137 | 2,531,137 | 2,531,137 |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687,424 | 1,687,424 | 1,687,42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 1,462,435 | 1,462,435 | 1,462,43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1 | 1,316,191 | 1,316,191 | 1,316,191 |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4,949 | 1,124,949 | 1,124,94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 1,113,700 | 1,113,700 | 1,113,700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956,207 | 956,207 | 956,207 |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43,712 | 843,712 | 843,7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2 | 832,466 | 832,466 | 832,46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 | 731,217 | 731,217 | 731,21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 | 731,217 | 731,217 | 731,217 |
纪建明 | 731,217 | 731,217 | 731,217 |
合计 | 24,748,894 | 24,748,894 | 24,748,894 |
注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3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斯迪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证券账户合并披露。注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6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斯迪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证券账户合并披露。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3,257,997 | 47.01 | -24,748,894 | 188,509,103 | 41.56 |
高管锁定股 | 2,781,513 | 0.61 | 2,781,513 | 0.61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首发后限售股 | 28,123,743 | 6.20 | -24,748,894 | 3,374,849 | 0.7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394,829 | 0.53 | 2,394,829 | 0.53 | |
首发前限售股 | 179,957,912 | 39.67 | 179,957,912 | 39.67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0,360,765 | 52.99 | +24,748,894 | 265,109,659 | 58.44 |
三、总股本 | 453,618,762 | 100.00 | 0 | 453,618,762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吉丽娜 | 王 子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