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09  斯迪克(3008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2024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6号斯迪克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类别现场网络合计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1419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5,011,95838,134,499213,146,457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38.7986%8.4541%47.252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类别现场网络合计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416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9,22038,134,49938,193,719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0.0131%8.4541%8.4672%

注1: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3,300,503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有股份2,221,971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1,078,532股。注2: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七)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备注:表中占比指的是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下均同。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7.00 《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9.00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闯、施蓉、吴江已回避表决。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议案10.00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1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25,33799.9432%121,1200.0568%00.0000%

议案12.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闯、施蓉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13.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25,33799.9432%121,1200.0568%00.0000%

议案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A股213,047,15799.9534%99,3000.0466%00.0000%

议案15.00 《关于选举陈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8.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9.0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10.0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11.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38,072,59999.6829%121,1200.3171%00.0000%
12.00《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8,072,59999.6829%121,1200.3171%00.0000%
13.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8,072,59999.6829%121,1200.3171%00.0000%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15.00《关于选举陈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8,094,41999.7400%99,3000.2600%00.0000%

备注:上表中占比指的是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下均同。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和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闯、施蓉已回避表决;议案9以股东身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发友、宋伟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