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迪克”)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滋昊拓”)出具的《关于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松滋昊拓解散清算,其持有的斯迪克股份7,063,382股(占公司总股本1.5659%,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股票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松滋昊拓39名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松滋昊拓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松滋昊拓取得斯迪克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748号)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210,000股,公司股票自2019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7,628,879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6,838,879股。其中,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1,970,810股。
2021年5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8,754,3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该方案已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0,007,006股,松滋昊拓持有公司的股份由1,970,810股增加至3,153,296股。2022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9,925,4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该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03,880,649股,松滋昊拓持有公司的股份由3,153,296股增加至5,045,273股。2023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4,013,4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方案已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3,618,762股,松滋昊拓持有公司的股份由5,045,273股增加至7,063,382股。
截至松滋昊拓解散清算前,其持有公司股份为7,063,382股。
二、松滋昊拓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号 | 证券过出方 | 证券过入方 | 本次非交易过户获取的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备注 |
1 | 松滋昊拓 | 金闯 | 1,185,946 | 0.2629% | 无限售流通股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
2 | 李珍 | 1,401,344 | 0.3107% | 无限售流通股 | ||
3 | 刘琛 | 860,160 | 0.1907% | 无限售流通股 | ||
4 | 杨比 | 645,120 | 0.1430% | 无限售流通股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5 | 陈静 | 645,120 | 0.1430% | 无限售流通股 | ||
6 | 穆垣江 | 325,821 | 0.0722% | 无限售流通股 | ||
7 | 沈逸 | 232,960 | 0.0516% | 无限售流通股 | ||
8 | 王芳 | 132,608 | 0.0294% | 无限售流通股 |
序号 | 证券过出方 | 证券过入方 | 本次非交易过户获取的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备注 |
9 | 金燕红 | 125,440 | 0.0278% | 无限售流通股 | ||
10 | 梁豪 | 117,555 | 0.0261% | 无限售流通股 | ||
11 | 易延超 | 107,520 | 0.0238% | 无限售流通股 | ||
12 | 潘秋君 | 100,352 | 0.0222% | 无限售流通股 | 公司副总经理 | |
13 | 张秀峰 | 86,016 | 0.0191% | 无限售流通股 | ||
14 | 沈艳琴 | 71,680 | 0.0159% | 无限售流通股 | ||
15 | 陈锋 | 71,680 | 0.0159% | 无限售流通股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16 | 孙小虎 | 71,680 | 0.0159% | 无限售流通股 | ||
17 | 孙大斌 | 64,512 | 0.0143% | 无限售流通股 | ||
18 | 孙飞 | 53,760 | 0.0119% | 无限售流通股 | ||
19 | 顾志刚 | 53,760 | 0.011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0 | 冯秀梅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1 | 包静炎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2 | 周敏超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3 | 周艾珍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4 | 张庆杰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5 | 张磊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6 | 李国英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7 | 金同亚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8 | 金晓毅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29 | 金殿山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0 | 金艳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1 | 陆树燕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2 | 顾惠芬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3 | 鲁园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4 | 毛银龙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5 | 马昌欢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序号 | 证券过出方 | 证券过入方 | 本次非交易过户获取的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备注 |
36 | 陈礼兵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7 | 魏良 | 35,840 | 0.0079% | 无限售流通股 | ||
38 | 邵雁 | 32,614 | 0.0072% | 无限售流通股 | ||
39 | 陆燕 | 32,614 | 0.0072% | 无限售流通股 | ||
合计 | 7,063,382 | 1.5659% |
注:①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证券过入方出具相关承诺
(一)松滋昊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其所持斯迪克股份限售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松滋昊拓持有公司股份7,063,382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二)本次证券过入方之一金闯先生(松滋昊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现任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就其所持斯迪克股份限售事宜承诺如下: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及通过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及通过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2024年3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5)。松滋昊拓持有斯迪克的7,063,382股股份已于2024年3月29日解除限售。在办理上述股份解除限售时,松滋昊拓和金闯先生分别出具承诺。
其中松滋昊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股票解禁限售后,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斯迪克股份;
2、上述承诺是为了避免本合伙企业股票解除限售后,本合伙企业减持股票导致违反金闯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上述承诺于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效。如本合伙企业进行解散注销并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后,则由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各自遵守自身作出的股票限售承诺。”
金闯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自松滋昊拓在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至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松滋昊拓所间接持有的斯迪克股份;
2、若松滋昊拓清算注销,并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118.5946万股股票过户至本人持有后,本人将继续遵守在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于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斯迪克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斯迪克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综上,松滋昊拓在存续期间已履行了其上述所作承诺,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完成之后,过入方之一金闯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上述所作承诺。
四、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一)证券过入方中,公司现任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金闯先生;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杨比女士、陈锋先生;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潘秋君女士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二)松滋昊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松滋昊拓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2、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过入方之一金闯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