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8-22  天迈科技(300807)公司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天迈科技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3008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及通讯地址: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升龙汇金中心 310室

权益变动性质: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2024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天迈科技、上市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持股比例从5.6584706%减少至4.9999995%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7329
管理人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王湛超
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124484969
管理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管理人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主要股东王荣玉持股80%,王湛超持股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国家或地区的

国家或地区的

王湛超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合计持有天迈科技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通过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金麒麟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90)5.7%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0,395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截至2024年8月21日,股东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减持448,021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持有3,850,000股天迈科技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84706%,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烜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401,97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50,0005.6584706%3,401,9794.9999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天迈科技股票448,021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2024年8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2024年8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天迈科技股票代码3008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弄 2号 N区 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3,850,000股 持股比例: 5.658470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3,401,979股 持股比例: 4.999999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8月21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无此情况)?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

5、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