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5.66%减少至
4.6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公司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烜鼎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烜鼎基金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680,3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烜鼎基金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 | |||
股票简称 | 天迈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80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80,395 | 1 | ||||
合 计 | 680,395 | 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850,000 | 5.66 | 3,169,605 | 4.6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50,000 | 5.66 | 3,169,605 | 4.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属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1.烜鼎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