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况。
(二)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范海峰 | 罗顺均 | 鲍恩忠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