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49,004.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836,412.1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136,836,412.19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3,641.22元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403,362,531.9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28,236,391.5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3,362,531.9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176,000股,以此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17,60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