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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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独立董事签字:
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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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独立董事签字:
高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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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