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海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
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15号院6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 √ |
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8.00 |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4-7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第1-3项、第8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1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资本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15号院6号楼中科海讯,证券资本部(收);邮编:10009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
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15号院6号楼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进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15号院6号楼
邮编:100095
电话:010-82492042
传真:010-82493085
邮箱:zkhx@zhongkehaixun.com
(六)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10。
2、投票简称为:“海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