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惠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